12月23日
阳山县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11次会议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焕明主持会议
副县长钟志华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12月23日,阳山县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2年阳山县本级财政预算第三次调研方案报告(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县自然资源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黎埠镇人大、岭背镇人大的2022年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监司工委2022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十件民生实事办理情况报告》、2022年阳山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
会议还审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免职事项,免去谭雄辉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免去陈永清阳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免去江泽辉阳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陈海敏阳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会议同时审议决定,接受陈卫江辞去阳山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
记者:段灿 通讯员:邓晓慧
编辑:林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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