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第九届残疾人运动会“金禄杯”自行车(公路)比赛于8月5日至7日在佛冈进行,阳山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职工冯锦华参加级别分级定为C3级别的比赛,取得了个人计时赛(10公里)大组赛(70公里)的金牌。
8月5日上午9:59,C3级别个人计时赛(10公里)鸣笛发车。首次参加大型赛事的冯锦华既紧张又激动。听到起跑发令后,冯锦华立马起身摇车冲出去并迅速稳定节奏,按赛前教练部署的战术直至骑完全程。最终,他以17分24秒的好成绩夺得冠军,比第二名快了1分33秒。
冯锦华(右二)在C3级别自行车(公路)个人计时赛(10公里)取得金牌。
在8月7日上午进行的C3级别大组赛(70公里)中,冯锦华发车后采取中前段跟随保存体力、末段冲刺的战术。到了2号转折点调头缓上坡的路段,他利用调头起步的机会猛然发力,迅速突围把对手全部拉开,之后他一直保持领先,最终以58分41秒夺得冠军,比第二名快了2分45秒。
冯锦华(右二)在C3级别自行车(公路)大组赛(70公里)取得金牌。
至此,冯锦华在C3级别的比赛中分别获得了个人计时赛(10公里)、大组赛(70公里)的金牌。据了解,清远市代表队在“金禄杯”自行车(公路)比赛共获得11金15银10铜、团体总分排名第二。
记者:段灿
通讯员:阳山宣
编辑:林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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