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以来,阳山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持续要求各乡镇各部门深刻认识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的复杂性、艰巨性、反复性,进一步动员起来,统一思想,坚持不懈,抓实抓细各项疫情防控工作。但在严峻的斗争中,仍有个别单位、个别党员干部存在政治站位不高、责任意识淡薄、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近日,县纪委监委对我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南阳中学及县教育局部分党员干部因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到位给予问责。
一、阳山县城市广场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问题
2022年3月19日,市暗访督查组发现阳山县城市广场出现门口值班人员(粤兴公司所属)不查验进场消费者的健康码、行程卡,不测温,不督促进场人员戴口罩,可随意进出等问题。经阳山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城市广场日常疫情防控督导工作的副局长作批评教育处理,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责令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督促粤兴公司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彻底整改,并举一反三,统筹做好全县商场超市疫情防控工作。
二、阳山县南阳中学在疫情防控中存在管理不严问题
2022年3月19日上午,市暗访督查组发现送水工吴某戴着口罩驾车送桶装水进入南阳中学,保安认为吴某经常来送水,而疏忽对吴某进行信息登记,没有查看其粤康码、行程码;另有3名教师进入学校时没有佩戴口罩。经阳山县纪委监委研究,决定对负责南阳中学校门疫情防控工作的政教处副主任、分管疫情防控工作的副校长作批评教育处理,并责令上述两人作出书面检查;对南阳中学校长、分管疫情防控工作的县教育局副局长进行提醒谈话。责令县教育局举一反三,明确各学校职责,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管理规定,加强对各学校的督查工作。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此为鉴、汲取教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慎终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工作,从严从紧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最后一公里”,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编辑:林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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