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7日,阳山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焕明主持会议,副县长朱君乐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7月17日,阳山召开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
会议审议了黎古提出辞去阳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请求,决定接受黎古辞去阳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并报阳山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免职事项。
会议决定
免去雷达阳山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免去欧阳志勇阳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阳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阳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梁土香阳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阳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记者:段灿
通讯员:孟齐飞
编辑:林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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