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44次会议,审议通过有关事项。会议还组织与会人员学习了《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第一章以及《民法典》。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焕明主持会议。
当日的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政府《关于阳山县2019年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阳山县2019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阳山县2020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阳山县2020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查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0年第一次(1-6月)县本级追加预算支出报告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0年阳山县本级预算第一次调整方案报告(草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县精神卫生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汇报;听取县人民法院上半年工作情况报告(书面)。
会议还审议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证书,并举行向宪法宣誓仪式。
清远日报讯 (特约通讯员/雷发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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