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及目标
(一)政策背景
2016年以来,全省各地个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形成了大量的扶贫资产。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之年和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迫切需要加快规范和全面加强扶贫资产管理,以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持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目标及任务
以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方式出台的《阳山县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及管护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扶贫项目及资产的权属,规范扶贫资产收益的分配使用等要求,以促进贫困村贫困户持续增收脱贫,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实现扶贫资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制定依据
主要包括:《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 农业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财政支农资金支持资产收益扶贫工作的通知》(财农[2017]52号)《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农扶办[2020]63号)、《关于开展扶贫资金资产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清农扶办函[2020]3号)、《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快财政扶贫资金使用进度 切实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的通知》(粤扶办[2017]38号)、《关于印发<广东省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的通知》(粤财农[2016]166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包括:总则、资产权属、资产运营、资产监管、收益的使用和分配、责任分工、资产管护、资产处置、责任追究、附则共10点内容。
第一点总则,明确制定《办法》的依据。
第二点资产权属,明确扶贫项目的范围、分类和权属,并建立资产台账。
第三点资产运营,明确扶贫项目及资产依法经营和变更。
第四点资产监管,明确实行分级监管和公示制度。
第五点收益的使用和分配,明确资产收益的主要用途和县、镇、村三级收益分配程序。
第六点责任分工,明确责任分工。
第七点资产管护,明确落实管护责任主体。
第八点资产处置,明确分类指导资产处置的措施。
第九点责任追究,明确依法追究违规违纪者的责任。
第十点附则,明确《办法》实施时间和负责解释说明部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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