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阳山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3号)及《关于转发<清远市乡村振兴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改组〔2018〕9号)的有关要求,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解决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问题,促进涉农资金使用由分散到集中、从低效到高效转变,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并于县政府十六届第3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二、主要内容说明
《实施方案》主要包括“一正文,三附件”,除了主要将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的主要目标、相关工作措施和要求、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保障措施在正文中明确外,还细化制定了阳山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专项目录、阳山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操作规程、阳山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流程图,通过附件形式一并明确,对各涉农整合成员单位和乡镇政府从操作层面进行具体指导。《实施方案》以主要目标、工作原则、管理体制机制、保障措施等几个环节明确县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要求和方法程序。
一是主要目标。到2019年底,全县实现农业发展领域行业内涉农专项转移支付的统筹整合,实现行业间涉农专项转移支付和涉农基建投资的分类统筹整合;到2020年底,建立权责匹配、相互协调、上下联动、步调一致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切实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果和支农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工作原则。(一)通过规划引领涉农资金统筹;(二)加强性质相同、功能互补的涉农资金集中投入资金;(三)归并涉农资金专项;(四)以专项资金为载体,推进行业间涉农资金统筹;(五)建立相适应的绩效评价体系。
三是改革完善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机制。(一)多渠道筹措涉农资金支持乡村振兴发展;(二)做实做细省级项目库;(三)加强涉农资金监管。
四是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二)加强指导、督促检查;(三)鼓励探索创新。
阳山县财政局
2019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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