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要求出具两宗用地规划条件的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阳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要求出具规划条件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及项目概况(报来方案):宗地一:用地位于阳山县小江镇冷水管理区出水岩,用地面积3875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娱乐康体设施用地。容积率不大于0.8,建筑密度不大于20%,绿地率不小于40%,建筑高度不大于15米。需设置各项市政及公共配套设施及按规范设置停车位;宗地二:用地位于阳山县犁头街40、31、29号。用地面积934.24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住宅兼容商服。容积率不大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35%,绿地率不小于30%。按规范设置各项配套设施并设置停车位。
二、项目内容:阳山县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两宗用地的规划条件
三、公示时间:2019年8月30日至2019年9月8日
四、公示方式和地点:
1.建设现场;
2.阳山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yangshan.gov.cn)。
五、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国土证、房产证或销售合同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六、联系部门及电话:
部门地址:清远市阳山县文昌路南人防大厦二楼阳山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股
邮政编码:513100
咨询电话:0763-7883983
注:本公示为审批前公示,不代表已同意并完成审批。
阳山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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