御丰豪庭C#楼、D#楼规划条件核实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阳山县方河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的规划条件核实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查,项目符合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批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规划条件核实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及项目概况:该建设用地位于阳山县阳城镇六十米工业大道南侧三山仔;用地面积为12499.3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C#楼的建筑面积为16298.42平方米,竣工测量报告的面积为16275.13平方米。D#楼的建筑面积为8149.21平方米,竣工测量报告的面积为8143.86平方米。调整如下:(详见附图)
(一)C#楼首层架空层面积由原来的821.72平方米,调整为806.52平方米,减少了15.2平方米;
(二)D#楼首层架空层面积由原来的393.94平方米,调整为390.66平方米,减少了3.28平方米;
(三)C#楼首层的电表间位置及面积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面积为20.4平方米;
(四)D#楼首层的电表间位置及面积进行了调整,调整后面积为10.2平方米
二、项目内容:御丰豪庭C#楼、D#楼规划条件核实
三、公示时间:2019年8月8日至2019年8月17日
四、公示方式和地点:
1.建设现场;
2.阳山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yangshan.gov.cn)。
五、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国土证、房产证或销售合同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六、联系部门及电话:
部门地址:清远市阳山县文昌路南人防大厦二楼阳山县自然资源局规划股
邮政编码:513100
咨询电话:0763-7883983
注:本公示为审批前公示,不代表已同意并完成审批。
阳山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8月8日
附图:
项目位置图
C#楼调整前首层平面图
C#楼调整后首层平面图
D#楼调整前首层平面图
D#楼调整后首层平面图
项目位置图
C#楼调整前首层平面图
C#楼调整后首层平面图
D#楼调整前首层平面图
D#楼调整后首层平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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