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阳山县贤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的建设工程规划报批手续申请及相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及用地面积:阳山县阳城镇通儒村(下大岗);土地面积为19531.5平方米(其中项目占地面积为5.98平方米),用地性质为综合用地。拟于骏豪雅苑A3栋旁加装一台八层电梯,总建筑面积为54.24平方米。
二、项目内容:骏豪雅苑A3栋加装电梯
三、公示时间:2018年4月12日——2017年4月21日(共10天)
四、公示方式和地点:
1.建设现场;
2.阳山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yangshan.gov.cn)。
五、详细内容可到阳山规划市政局规划股咨询。
咨询电话:7883983
凡对以上内容有意见或者建议的,可在公示有效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提出,并请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注:本公示为审批前公示,不代表已同意并完成审批。
阳山县规划市政局
2018年4月12日
附图:

总平图

位置图

平面图、剖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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