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强申请集体用地选址意见报批手续批前公示
我局收到陈文强提出的集体用地选址意见报批手续申请及相关材料。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进行批前公示。
一、项目位置及项目概况(报来方案):该建设用地位于阳山县阳城镇范村村委会范村埠村,用地面积60.70平方米(国土实测面积),用地性质为集体用地。现申请拆旧建新,拟建用地面积60.7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大于三层。(详见附图)
二、项目内容:陈文强集体用地选址意见
三、公示时间: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20日
四、公示方式和地点:
1.建设现场;
2.阳山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yangshan.gov.cn)。
五、意见及反馈:
1.公示期间,凡对以上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形式进行反馈;
2.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提出异议的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则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利害关系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国土证、房产证或销售合同等),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
3.利害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向我局听证机构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以上权利。
六、联系部门及电话:
部门地址:清远市阳山县文昌路南人防大厦二楼阳山县规划市政局规划股
邮政编码:513100
咨询电话:0763-7883983
注:本公示为审批前公示,不代表已同意并完成审批。
阳山县规划市政局
2019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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