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6〕1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2号)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划〔2025〕136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清远市阳山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阳山县黎埠镇盈达选矿厂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清远市阳山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阳山县黎埠镇盈达选矿厂项目)》。
二、公示类型:方案公示(详见附件)。
三、公示时间:从2026年3月26日至2026年4月1日,共7天。
四、公示媒介: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gshan.gov.cn/)。
五、意见反馈方式:项目详细情况及意见反馈方式可登录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gshan.gov.cn/)查询或直接到阳山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股(地址清远市阳山县北门路362号,电话0763-7883983)咨询。
附件:清远市阳山县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方案(阳山县黎埠镇盈达选矿厂项目)公示图纸.jpg
阳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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