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市阳山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贤令古韵驿站项目)的批前公示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清自然资发〔2024〕18 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清远市阳山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贤令古韵驿站项目)》(以下简称“落实使用情况表”)方案公示如下:
一、项目背景
本次编制落实使用情况表主要为满足贤令古韵驿站项目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需求。项目选址位于阳城镇城北村,总面积约为0.1676公顷(2.51亩),用地均不符合阳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二、规模使用情况
本次落实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面积0.1676公顷,共1个落实地块。落实方向为:将原规划为农用地(均为林地)的0.1676公顷用地规划用途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文化用地)。
三、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为 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3日。公示期间,相关意见可以向阳山县自然资源局咨询或提出。
联系地址:阳山县阳城镇北门路362号阳山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股。
联系电话:0763-7883983
附件:
1、清远市阳山县阳城镇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LS01)
2、清远市阳山县阳城镇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LS01)
阳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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