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清远市阳山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阳山县江英镇陆仔崆温榜山铅锌矿选矿厂项目)批前公示
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清远市自然资源局转发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清自然资发〔2024〕18 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清远市阳山县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使用情况表(阳山县江英镇陆仔崆温榜山铅锌矿选矿厂项目)》(以下简称“落实使用情况表”)方案公示如下:
一、项目背景
本次编制落实使用情况表主要为满足阳山县江英镇陆仔崆温榜山铅锌矿选矿厂项目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需求。项目选址位于江英镇坑边村,总面积约为2.66公顷,用地均不符合阳山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二、规模使用情况
本次落实使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增城镇建设用地规模面积2.66公顷,共5个落实地块。落实方向为:将原规划为村庄建设用地(物流仓储用地、其他公用设施用地)、其他建设用地(采矿用地)的2.66公顷用地规划用途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工业用地)。
三、公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公示时间为 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2日,共10个自然日。公示期间,相关意见可以向阳山县自然资源局咨询或提出。
联系地址:阳山县北门路362号阳山县自然资源局国土空间规划管理股
联系电话:0763-7883983
附件:1.清远市阳山县江英镇落实前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LS01-05)
2.清远市阳山县江英镇落实后地块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LS01-05)
阳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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