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许瑞平、许明辉商住楼项目的听证通知书
我局收到许瑞平、许明辉代理提交的《许瑞平、许明辉商住楼项目听证会申请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四十八条有关规定,我局定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依申请举行听证会,现将听证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4年11月25日(星期一)上午9时;
二、听证会地点:阳山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会议室;
三、听证事由:许瑞平、许明辉商住楼项目;
四、经我局指定,听证主持人为阳山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罗远辉,记录员为我局工作人员周燕姗,听证员为我局工作人员全镇锋、陈灵。相关权益人如果认为上述人员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听证,可书面说明理由,并在收到本通知后至听证会开始前,有权提出申请回避。
五、鉴于相关利害关系人人数较多,可以通过推举或抽签等方式确定参加听证的代表(2-5名)作为听证陈述人。如通过推举方式确定听证代表的,请于2024年 11月20日之前将听证代表具体名单及相关推举人签名确认听证代表的委托书、有关书面意见、证据等提交至我局。
听证陈述人届时需向我局提供居民授权委托代理书,并提供房产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听证旁听人需向我局出示身份证原件。
六、听证陈述人应围绕主题积极准备陈述材料、证据等,并应在听证会前充分征求、综合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以保证听证的顺利进行。
七、听证陈述人可以委托1至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无正当理由未按时参加听证会,或者未经听证主持人批准中途退出听证会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通知。
阳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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