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阳城镇人民政府申请建设工程规划报批手续
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阳山县阳城镇人民政府提出的建设工程规划报批手续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查,项目符合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批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报批方案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及项目概况:该建设用地位于阳山县阳城镇商业大道60号(镇政府大院内),用地面积4583.8平方米。拟新建一台地上7层的电梯,总建筑面积43.47㎡,基底面积6.21㎡,建筑高度25.4m。(详见附图)
二、项目内容:阳山县阳城镇政府办公楼加装电梯工程
三、公示时间:自公示贴出之日起至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发出之日止
四、公示方式和地点:
1.建设现场;
2.阳山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yangshan.gov.cn)。
阳山县自然资源局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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