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阳山三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的变更颐珑湾(一期)地下室停车位个数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查,项目符合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批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报批方案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阳山县阳城镇文塔路(原县水泥厂旧址)1号地块,颐珑湾(一期)地下室及地下室第二部分项目原规划报建地下室车位为140个,项目施工完成后,实际现场可画165个。现该公司申请将原规划140个车位变更为165个,共增加25个车位。
二、项目内容:变更地下室停车位个数
三、公示时间:2017年10月11日——2017年10月17日(共7天)
四、公示方式和地点:建设现场、阳山县政府门户网、阳山县规划市政局内规划公告栏。
五、详细内容可到阳山规划市政局规划股咨询。
咨询电话:7883983
凡对以上内容有意见或者建议的,可在公示有效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提出,并请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阳山县规划市政局
2017年10月11日
扫码关注官方公众号
移动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