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黎佰芬提出的建设用地及工程规划报批手续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查,项目符合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批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报批方案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及用地面积:阳山县城南新区连江大道;土地面积为763平方米,用地性质为综合用地。拟建九层商住楼,负一层建筑面积631平方米,停车位11个,首层层高4.5米,首层建筑面积为603.79平方米,二楼以上东北侧各外飘阳台1.8米,二层及三层层高3.5米,作商业用途,四层以上作住宅用途,总建筑面积6295.7平方米。
二、项目内容:黎佰芬商住楼
三、公示时间:2017年10月11日——2017年10月17日(共7天)
四、公示方式和地点:建设现场、阳山县政府门户网、阳山县规划市政局内规划公告栏。
五、详细内容可到阳山规划市政局规划股咨询。
咨询电话:7883983
凡对以上内容有意见或者建议的,可在公示有效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提出,并请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阳山县规划市政局
2017年10月11日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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