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曾国强提出的建设工程规划报批手续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查,项目符合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批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报批方案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及用地面积:阳山县阳城镇通儒街尾村,土地面积为68.8平方米。拟建三层住宅楼,首层建筑面积68.2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34.21平方米,南侧外飘1.5米;首层高4.0米。
二、项目内容:曾国强住宅楼
三、公示时间:2016年12月13日 —— 2016年12月22日(共10天)
四、公示方式和地点:建设现场、阳山县规划市政局内规划公告栏、阳山县政府门户网。
五、详细内容可到阳山规划市政局规划股咨询。
咨询电话:7883983
凡对以上内容有意见或者建议的,可在公示有效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提出,并请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阳山县规划市政局
2016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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