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阳山昊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的颐景园规划条件核实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查,项目符合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批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报批方案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阳山县阳城镇贤令西路(原四大仓),按规划要求小区停车场面积不少于7000平方米,现实际建设地下停车场面积约2957.09平方米,共有停车位56个;架空层停车面积约2846.6平方米,共有停车位60个;回迁住宅B栋架空停车面积约791.88平方米。现该公司申请办理颐景园住宅小区整体规划验收。
二、公示时间:2017年8月21日 —— 2017年8月30日(共7天)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建设现场、阳山县规划市政局内规划公告栏、阳山县政府门户网。
四、详细内容可到阳山规划市政局规划股咨询。
咨询电话:7883983
凡对以上内容有意见或者建议的,可在公示有效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提出,并请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阳山县规划市政局
2017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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