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梁力行提出的临时建设工程规划报批手续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查,项目符合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批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报批方案进行批后公告。
一、
项目位置及项目概况:阳山县城南工业大道与连江大道交界处;土地面积为718.0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住宅用地。拟搭建一层简易钢棚作仓库使用,建筑面积406.99平方米,建筑高度5.8米。(详见附图)
二、
项目内容:简易钢棚
三、
公示时间:自公示贴出之日起至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发出之日止
四、
公示方式和地点:
1.建设现场;
2.阳山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yangshan.gov.cn)。
阳山县规划市政局
2018年2月2日
附图:
总平图
位置图
平面图
立面、剖面图
二、
项目内容:简易钢棚
三、
公示时间:自公示贴出之日起至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发出之日止
四、
公示方式和地点:
1.建设现场;
2.阳山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yangshan.gov.cn)。
阳山县规划市政局
2018年2月2日
附图:
总平图
位置图
平面图
立面、剖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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