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阳城镇大莲塘村村民委员会提出的建设工程规划报批手续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查,项目符合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批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报批方案进行批后公告。
一、
项目位置及项目概况:该户建设用地位于阳山大道南段红塘村北侧,用地面积为421.41平方米,用地四至为东至阳山大道;南至巷道;西至已建房屋;北至规划道路。拟建三层公共服务站(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829.245平方米,首层建筑面积243.475平方米,东侧外飘1.5米,室外停车位3个。(详见附图)
二、
项目内容:公共服务站(办公用房)
三、
公示时间:自公示贴出之日起至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发出之日止
四、
公示方式和地点:
1.建设现场;
2.阳山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yangshan.gov.cn)。
阳山县规划市政局
2018年2月2日
附图:
总平图
位置图
首层、二层平面图
三层、屋面层平面图
各向立面图
二、
项目内容:公共服务站(办公用房)
三、
公示时间:自公示贴出之日起至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发出之日止
四、
公示方式和地点:
1.建设现场;
2.阳山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yangshan.gov.cn)。
阳山县规划市政局
2018年2月2日
附图:
总平图
位置图
首层、二层平面图
三层、屋面层平面图
各向立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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