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收到阳山县公安局提出的建设用地及工程规划报批手续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查,项目符合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批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报批方案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及用地面积:阳城镇星月路88号,用地性质综合用地,面积20657.4平方米。拟建两幢五层业务技术用房,每幢首层建筑面积307.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591.1平方米,两幢总建筑面积3182.2平方米。
二、项目内容:业务技术用房
三、公示时间:2017年7月13日 —— 2017年7月22日(共10天)
四、公示方式和地点:建设现场、阳山县规划市政局内规划公告栏、阳山县政府门户网。
五、详细内容可到阳山规划市政局规划股咨询。
咨询电话:7883983
凡对以上内容有意见或者建议的,可在公示有效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提出,并请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阳山县规划市政局
2017年7月13日
二、项目内容:业务技术用房
三、公示时间:2017年7月13日 —— 2017年7月22日(共10天)
四、公示方式和地点:建设现场、阳山县规划市政局内规划公告栏、阳山县政府门户网。
五、详细内容可到阳山规划市政局规划股咨询。
咨询电话:7883983
凡对以上内容有意见或者建议的,可在公示有效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提出,并请留下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阳山县规划市政局
2017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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