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县国有资产办公室要求出具规划意见的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阳山县国有资产办公室要求出具规划意见的申请及有关材料。经审查,项目符合城市规划及相关技术规定要求,我局依法作出规划许可。现对该项目规划方案进行批后公告。
一、具体如下:
宗地位于阳山县阳城镇城南东社区工业大道19号1幢(美成鞋厂用地),用地面积34582.71平方米,用地性质:住宅兼容商服用地。
二、公示时间:2017年7月25日——2017年8月3日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阳山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angshan.gov.cn/
四、详细内容可到阳山县规划市政局规划股咨询 咨询电话:0763-7883983
凡对以上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有效时间内向本局提出,并请留下相应联系方式,逾期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阳山县规划市政局
2017年7月25日
扫码关注官方公众号
移动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