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提升清连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功能,保障服务质量,我局按规定组织编制了《清远市阳山县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清连高速公路阳城停车区西场区(南行)项目》(以下简称《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并征求了有关部门意见。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和建设用地周转规模使用报批材料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5〕1361号)的要求,经清远市自然资源局相关科室会审后,于2026年5月28日审批同意《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现根据相关规定,将有关公告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告时间:2026年6月1日
二、公告地点:本次公告采用网络公告、现场张贴公告材料两种方式,其中网络公告在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公布,网址为:(http://www.yangshan.gov.cn,现场张贴公告材料主要在阳山县自然资源局公告栏。
三、公告内容:
(一)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地块情况
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涉及调入地块1个(WTR01),椭球面积0.7828公顷,位于阳山县阳城镇高村村,将原规划为农用地(林地、农业设施建设用地)及区域基础设施用地(公路用地)的0.7828公顷用地规划用途调整为城镇建设用地(交通场站用地);涉及1个调出地块(WTC01),椭球面积1.7575公顷,位于阳山县阳城镇高村村,调整方向为:将原规划城镇建设用地(交通场站用地)的规划用途调整为农用地(林地)。
(二)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主要控制性指标情况
本次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后,阳山县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保持不变,未突破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和城镇开发边界扩展系数控制性指标。
《城镇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现予以公告,有关信息可向阳山县自然资源局咨询,咨询电话:0763-7883983。
附件1.阳山县阳城镇调入地块落实前、后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pdf
附件2.阳山县阳城镇调出地块落实前、后土地使用规划局部图.pdf
阳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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