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山三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调整规划设计方案的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阳山三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的调整规划设计方案的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查,项目符合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批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报批方案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及项目概况:用地位于阳山县阳城镇文塔路(即原县水泥厂旧址);土地面积为78947.87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住宅兼容商服用地。容积率不高于3.0,建筑密度不大于30%,绿地率不少于40%。
调整后规划方案如下:容积率3.0,建筑密度17.78%,绿地率41.03%。总建筑面积285874.87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36843.61,其中住宅面积228801.7平方米,沿街商业面积3880.89平方米,商业中心面积1473.67平方米,商业中心附属用房面积512.8平方米,幼儿园面积1530平方米,老人服务中心面积365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93.42平方米、社区居委会186.12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49031.26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面积41911.9平方米,其他面积7119.36平方米。居住户数1792户,地下停车位1200个。(详见附图)
二、项目内容:颐珑湾
三、公示时间:自公示贴出之日起至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发出之日止
四、公示方式和地点:
1.建设现场;
2.阳山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yangshan.gov.cn)。
阳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7月8日
附图:
原方案
现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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