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逸华庭A2栋陈莲花等业主申请建设工程规划报批批后公告
我局收到海逸华庭A2栋陈莲花等业主提出的建设工程规划报批手续申请及相关材料。经审查,项目符合要求,我局原则同意批出。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项目报批方案进行批后公告。
一、项目位置及项目概况:该建设用地位于阳山县阳城镇城南大道西383号海逸华庭A2栋,现拟加建一台8层电梯,用地面积5.98平方米,首层建筑面积5.98平方米 ,总建筑面积107.12平方米,建筑高度25.8米(详见附图)
二、公示时间:自公示贴出之日起至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发出之日止
三、公示方式和地点:
1.建设现场;
2.阳山县政府门户网(http://www.yangshan.gov.cn)。
阳山县自然资源局
2020年8月19日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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