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1年5月18日
阳山县仍有52台多次违法未处理的重点车辆
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
请车主尽快处理!
近日,阳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再次梳理了一批多次违法未处理的重点车辆合计52台,现予以曝光。
多次违法未处理的重点车辆52台
(截至2021年5月18日)
重点来了!
法规链接
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
机动车有三次以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记录,机动车所有人、驾驶人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送达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后拒不接受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确有必要的,可以扣留机动车。
接下来
阳山公安交警部门将继续依托科技等手段
加强路面查控力度
对多次违法未处理的机动车及驾驶人
将依法依规处理。
来 源 | 阳山公安
编 辑 | 长安
校 对 | 一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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