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筑牢清明节期间辖区森林防火安全防线,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3月19日上午,黎埠司法所组织辖区全体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切实压实特殊群体防火责任。
活动中,黎埠司法所所长成翠丹结合清明节祭祖扫墓活动特点,围绕《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确保2026年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安全的通告》核心内容,重点解读了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禁火区域、禁火要求,详细列举了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野外吸烟等行为。同时,结合《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相关条款,以及清远地区违规用火查处典型案例,详细讲解了违规用火的法律后果。

成翠丹强调,清明节前后是森林火灾易发多发期,社区矫正对象作为特殊群体,要严格约束自身行为,坚决摒弃传统祭祀陋习,自觉践行文明祭扫,杜绝违规用火行为。同时,要主动学习通告内容,当好清明节森林防火宣传员,引导身边人共同守护森林资源,做到“思想上警钟长鸣,行为上克己慎行,宣传上积极主动”,严格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若发现森林火情,第一时间拨打12119或110报警电话,不得隐瞒不报、拖延报告,主动履行森林防火义务。
此次集中教育,将森林防火知识学习与社区矫正教育有机结合,既让社区矫正对象全面掌握了森林防火的具体要求和法律规定,增强了防火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也进一步强化了其社会责任感,引导其以实际行动改过自新、践行文明祭扫,助力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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