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人民群众:
草长莺飞,清明将至。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各项工作,增强广大群众朋友的防火意识,引导广大群众以安全、文明、绿色的方式追思先祖,做到“安全祭扫、绿色清明”,发出如下倡议:
一、转变理念,安全祭扫。大力倡导文明、绿色、环保的祭祀行为,通过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上祭扫、家庭追思等符合新时代特点的祭奠方式寄托哀思,用更加环保、自然的方式祭拜先人,使清明节成为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相融合的节日。对乡村分散墓地、历史埋葬点的祭扫活动,严禁携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上山,严防因使用明火引发火灾。
二、示范带动,以身作则。国家公职人员和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弘扬科学,营造健康向上的生活氛围,积极向身边亲朋好友、街坊邻居宣传普及森林防火知识,影响带动安全祭扫、文明祭扫,大力弘扬文明祭扫新风尚。
三、牢记防火,安全第一。在禁火期期间及禁火区域内,未经批准,禁止一切野外用火。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立即拨打杜步镇消防中队(0763-7230119)、杜步镇应急消防办(0763-7231015)、12119或119火警电话报警,不得随意扑救。
四、防火红线,切勿触碰。根据《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在森林防火区野外,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等行为;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山。违反规定造成损失的,依法依规给予警告、罚款、拘留等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群众朋友们,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安全祭扫的实际行动,共筑平安清明。
杜步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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