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已于 2023 年 3 月 30 日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通过,从 6月1日起施行,是广东省首部关于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系统总结了清远市在基层社会治理方面的工作经验。
为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大崀镇开展了一系列线上、线下多元化宣传学习活动。一是通过电子屏幕滚播、圩日设摊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宣传《条例》活动,让更多村民认识到《条例》试行的目的和意义,了解网格服务工作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二是通过微信群、朋友圈、微信公众号转发相关的信息和推文,动员群内成员转发朋友圈,扩大覆盖面,有效地提高了对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知晓率。三是依托综治网格化管理工作机制开展常态化学习培训和宣传活动。
近日,大崀镇综治办联合司法所、派出所等利用镇街圩日开展学习《清远市城乡基层网格化服务管理条例》为主题的宣传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通过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及现场讲解等形式,对《条例》的正式施行时间、规范的主要内容、网格化服务管理与人民群众的各方面联系等方面向群众进行详细讲解,进一步增强群众对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的认识,鼓励群众自觉配合基层网格化服务工作并积极主动参与到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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