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保障群众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严厉打击无证照经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猪肉等违法行为,6月8日上午,黎埠镇开展猪肉市场专项检查行动,此次行动由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动监所、黎埠市监所、黎埠派出所等部门联合执法。
在检查中,检查组主要围绕圩镇范围内街道、农贸市场、超市等经营猪肉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猪肉经营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所销售的猪肉来源渠道是否合法、检疫是否合格、经营场所是否整洁卫生、是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等。检查组要求,经营者要认真落实“两证一报告”(“两证”是指检验检疫证明、肉品品质合格证明,“一报告”是指非洲猪瘟检验报告)制度,严禁购买、贮存、销售无合法来源的猪肉,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
此外,检查组对占道经营生鲜猪肉行为进行劝止,责令经营者搬回商铺内,向他们普及了占道经营、随摆随卖等行为对道路交通安全造成的危害,并宣传了禁止占道经营的相关法规。
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5人,检查猪肉经营单位20余户,发现两户销售的生猪制品无屠场印章,其中一户无法提供“两证一报告”,已责令其立即改正,停止销售。下一步,黎埠镇将持续加大对猪肉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猪肉市场违法行为,为广大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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