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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兵役登记通告
时间: 2017-03-16 00:00    来源:阳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点击: -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征兵工作规定》,现将阳山县2017年度兵役登记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

从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630日止。

二、登记对象

凡常住户籍在本县内,以及在县各级各类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就读,或在县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工作,20171231日前年满18周岁未满35岁的男性公民,均应依法履行兵役登记手续;往年已登记的男性公民应登录征兵网进行核对验证;1835岁未进行兵役登记的男性公民须进行补登。

三、登记方法

男性适龄公民应当在630日前,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www.gfbzb.gov.cn)注册后进行兵役登记。登记时填写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参军意向等基本信息,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简称登记表),携带此表(需粘贴近期1寸免冠照片)及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到户口所在地乡镇武装部登记站现场确认,并领取《兵役证》。若男性适龄公民难以实地登记,可委托亲属带齐相关资料前往登记站办理手续。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开展兵役登记工作。

四、注意事项

已参加过兵役登记,但常住户籍所在地变迁的,须持《兵役证》办理变更手续。兵役登记后,符合条件的男性公民可应征到部队服现役,也可不应征。应届高中毕业生若考取广东省内高校及部分外省高校,需持《兵役证》方可办理入学手续。

五、法律责任

男性适龄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的,机关、团体、企事业等单位阻挠公民履行兵役义务或者有妨害兵役工作行为的,由阳山县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广东省征兵工作规定》有关条款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电话

阳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电话:3580406(办公室)、7801748(值班室)。

特此通告。

 

 

阳山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二○一七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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