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阳山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46次会议审议决定,阳山县县、镇(乡)两级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日调整为:2016年9月25日。
由于选举日已作调整,县、镇(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时间也作相应调整:
1、选民登记。凡1998年9月25日前出生的公民,应列入选民登记。要在原选民登记的基础上,将1998年9月20日至9月24日期间出生的公民进行选民登记,减去2016年9月20日至9月24日期间迁出、死亡以及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并于9月5日前进行公布。
2、提名代表候选人时间:2016年9月8日前向选举委员会提交代表候选人登记表。
3、公布代表候选人时间:2016年9月10日前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2016年9月18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
4、选举顺延时间:边远山区、人口分散等地区和因其他特殊原因在选举日不能完成投票选举的选区,经选举委员会批准,投票选举的时间可以顺延至9月28日。
阳山县选举委员会
201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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