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阳山县交通建设项目小额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库建库公告
时间: 2016-12-12 10:14    来源:阳山县交通运输局   点击: - 【字体:

 

阳山县交通建设项目小额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库建库公告

 

根据《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山县小额建设工程交易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阳府办函〔2016174号)规定,阳山县交通运输局现对阳山县交通建设项目小额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库公开建库,选定入库单位。

一、入库条件

1、申请人参加建库的意愿表达清楚,申请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年检合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申请人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且在清远市办理诚信档案;

4、申请人具有建设或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相应的执业人员;

5、申请人在最新年度清远市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6、申请人在参加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发生过致人死亡安全事故和质量事故等;

7、不接受联合体申请入库。

二、企业资质范围

1、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

2、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3、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4、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5、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6、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

三、提交资料

1、阳山县交通建设项目小额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库报名申请表(附件下载;纸质原件2份,电子文件1份);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企业资质证书;

4、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6、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凭证(提供201611月公司纳税凭证);

7、安全生产许可证;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9、《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

10、公司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够证明其资信、服务状况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同时需提交原件核对。

四、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规范企业库的管理、运作,申请入库的企业必须经过资格审查并向社会公开;自愿遵守有关行业及地区管理制度,接受行业监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监督。

(二)阳山县交通建设项目小额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库实行动态管理。为加强对入库企业的管理,实行年度资格复核和清退制度。

1、有关监管部门(机构)每年对入库企业进行资格复核,对复核不合格或不参加复核的,清退出阳山县交通建设项目小额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库;

2、如入库单位提出退库书面申请,自入库单位递交退库申请之日起,不得参与小额工程交易报名;

3、入库企业有以下情况之一,经项目建设单位提出,有关监管部门(机构)确认,取消入库资格:

1)使用串通手段参与交易的;

2)企业中选后,放弃中选工程的;

3)在规定时间内不签订施工合同、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施工合同的;

4)未按施工合同约定时间内进场施工的;

5)无正当理由不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在规定的合理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故意延误完成时间,造成建设单位工作被动或重大损失的;

6)发现违法分包、转包的;

7)索取、收受委托合同以外的酬金或其他财物,或者利用工作之便,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8)在执行业务过程中,故意向他人泄露保密资料,收受贿赂,索取回扣或其它不正当利益的;

9)有不良行为记录或受到行政处罚的;

10)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的。

4、通过隐瞒、伪造、涂改、假借、挂靠等弄虚作假的非法手段取得入库资格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入库资格并清退出企业库,作不良记录,并取消其在下次建库时的入库资格。

5、入库企业的等级资料和信息如有变更应及时到行业监管部门备案、更新。

6、根据最新年度清远市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和监理企业信用评价信息,及时清退不满足企业库要求的企业。

(三)入库企业承接工程,应当按照行业管理和合同协议等要求配备相应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设备,并确保到位,未经同意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降低施工设施设备配置标准。

(四)行业监管部门将根据对入库企业的年度考核情况及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原则上每年对小型建设工程项目企业库进行维护更新一次。但也有权根据项目需要以公告形式,增加、减少企业库入库的数量,或对企业库进行调整,直至终止企业库,入库单位不得因此请求建库单位赔偿任何损失。

五、报名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时间:2016129日至20161229日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阳山县阳城镇工业大道161号(阳山县交通运输局三楼规划基建组)。

3、联系人:张尹杰,联系电话:0763-7801579

4、如报名的申请人数量过少不足以形成充分竞争时,建库单位在确认正式申请人之前,可以发出补充公告,适当延长报名时间。

六、发布平台

本公告及其修改、补充,合格入库企业的公示均在阳山县人民政府网站、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阳山分中心发布。

 

附件: 阳山县交通建设项目小额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库报名申请表.doc

 

 

阳山县交通运输局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八日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当前位置:
阳山县交通建设项目小额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库建库公告
时间:2016-12-12 10:14
来源:阳山县交通运输局
关闭
返回顶端
微信关注
微信二维码

扫码关注官方公众号

粤省事
粤省事二维码
移动门户
移动门户

移动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