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活禽经营休市的通告
为做好我县防控感染H7N9禽流感等疫情工作,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6号)规定,决定全县活禽经营于2017年1月10日休市1天。休市期间不得从事活禽经营活动,违者将依法处罚。
特此通告。
阳山县人民政府
2017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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