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明办组织开展了对2004年以来省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复查工作,经复查,我县阳城镇继续保留“广东省文明镇”称号,杨梅镇何皮村、阳城镇鱼水村继续保留“广东省文明村”称号,阳城镇环城新村社区继续保留“广东省文明社区”称号,阳山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检察院继续保留“广东省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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