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6-04-25 15:59 来源:县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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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到省扶贫部门申报大禹杯项目通知后,由乡镇提出申报项目计划,初拟项目申报计划书报县扶贫办。
2、县扶贫部门审核乡镇申报大禹杯项目计划,会同县财政部门实地考察项目,按照“民生项目优先”、“多中选好、好中选优”的原则,充分考虑项目的可行性和必要性,确定申报项目。
3、相关乡镇开展项目申报,撰写申报材料。
4、县扶贫部门、财政部门初步审核申报材料,报呈县政府审核,再逐级上报市、省扶贫部门审批。
5、省批复下达大禹杯项目专项资金,项目实施单位组织实施项目。项目完工后,县扶贫、财政部门对项目进行联合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