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网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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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9 10:21 来源:阳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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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阳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及阳城镇卫生院迁建项目。
项目地点:于阳山县阳城镇范村村委会西北侧(城东新区内)
项目性质:新建,行业代码Q-8311(综合医院)。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31438.47m2,总建筑面积约40000 m2。主要建筑为:1栋十一层高的住院大楼,1栋七层的医技楼,1栋五层高的门诊大楼,1栋五层高的疾控中心大楼。其中阳城镇卫生共设置床位90张,牙椅3张,设有内科、儿科、外科、妇产科、门诊部、牙科、中医科等主要科室,检验科、B超、心电图、脑电图、TCD、理疗康复等辅助科室,以及预防接种门诊、药房等功能科室。阳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设床位,设有疾控科、预防接种门诊、卫生监测科、健康教育室等主要科室,临床检验、理化检验、微生物检验等辅助科室,以及疫苗库、行政办公室、财务室等功能科室。
项目总投资:4200万元。
二、建设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1、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的主要环境影响为装修过程中产生的车辆运输噪声、机械设备噪声、装修建筑垃圾、有机溶剂废气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
施工期噪声污染影响范围相对较大,一般采取的防治措施包括: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在同一时间内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施工期大气影响主要是装修废气的影响,一般采用优质建筑材料、加强通风等措施,以减少装修废气的影响。项目施工期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可经临时沉淀池、化粪池处理后回用至工地场地用水。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应严格按照城市建筑垃圾管理中的相关要求妥善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2、营运期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环境污染物主要包括医疗废水,污水处理站恶臭、食堂油烟等大气污染物,污水处理站水泵设备噪声等噪声污染以及医疗废物、生活垃圾、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固体废物。
本项目医疗废水经预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排放标准》(GB18466-2005)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的预处理标准经污水管网进入狮子湖污水处理站处理。污水处理站恶臭通过对污水处理池封闭处理、对污泥进行消毒后尽快清运,对环境影响不大;食堂油烟通过安装高效油烟净化器、加强厨房通风等,可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之“大型”标准排放。设备噪声通过对设备进行封闭、消声减振处理,对环境影响不大。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医疗废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交由有医疗废物处理资质单位统一清运处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项目选址基本合理。建设单位对可能影响环境的污染因素如按本环评要求采取合理、有效的处理措施后,可保证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噪声等达标排放,医疗废物交与具有医疗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可把环境的影响控制在最低的限度,同时经过加强管理,则本项目的建设将不至于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企业对周围环境存在一定的污染风险,建设单位在全面落实规划设计及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执行清洁生产、清污分流、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原则,确实落实风险防范措施,认真贯彻环保“三同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
① 本项目选址是否合理?
② 本项目建设对环境产生何种影响?这种影响是否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③ 从环境角度考虑,是否赞同本项目的建设?
④ 对本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有何建议?
四、意见反馈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以写信、发邮件、打电话等形式及时反映给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如下:
环评单位:清远市绿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工
地 址:广东清远市新城22号区振兴路9号汇江花园96号铺
邮 编:511518
电 话:0763-3121892
建设单位:阳山县卫生及计划生育局
联 系 人:陈主任
电 话:13927654298
有效期即日起10天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阳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二O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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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6-04-29 10:21
来源:阳山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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