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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计划及初步实施方案
时间: 2015-04-15 00:00    来源:阳山县环境保护局   点击: - 【字体:

 

阳山县2015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

工作计划及初步实施方案

 

为顺利完成我县2014年度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任务,根据《广东省“十二五”后半期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行动计划》,结合我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进度,制订本工作计划及初步实施方案。

一、减排目标

根据省下达“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进展情况和我县经济发展的要求,经预测我县“十二五”后半期尚需减排化学需氧量2000吨,减排氨氮100吨。

二、重点减排任务

(一)严格控制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及氨氮)新增量。

1.严格控制我县畜禽养殖量,特别是生猪出栏量2014年比2013年须减少养殖2.6万头,且2015年的养殖出栏量不能超过2014年的出栏量。

2.控制2015年城镇人口数量与2013年持平。

(二)推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

增加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的管网建设,接驳县城海逸华庭小区及荣璟鞋业等小区的污水,增加进水量和进水浓度;严格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监督技术规范》(HJ20382014)要求,落实污水厂的进水水量和浓度,并安装在线监测装置,确保进水浓度达到100mg/l以上。

(三)推进农业源污染减排工程,严肃查处并关停禁养区内的养殖场。

1.依照《阳山县畜禽养殖业发展规则(2011-2020年》,对全县禁养区进行专项排查,对禁养区内的养殖场,实施强制关闭工作。

2.对年出栏量达到500头以上(含500头)的养殖场,进行认真排查,对未按要求落实减排设施的养殖场,及时下达整改通知,责令配建相应的治理设施;对限期未落实整改的养殖场实施强制关停。

32015年内,由“广东华农温氏畜牧股份有限公司”在我县辖区内增加建设一家有机肥料加工厂,规模达到日处理猪粪100吨以上,对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粪便进行加工综合利用。

(四)完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

全力推进我县150/日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工作,确保2014年底前工程全面建设完成,并在2015年正式投入运行,进一步落实削减化学需氧量及氨氮的总量减排工作。

(五)推动机动车减排工程。

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对全县机动车进行定期检测并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贯彻落实限制高污染高排放机动车在城市通行方案,提倡使用小排量汽车,推广低排放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

三、责任分工

(一)县环境保护局:负责污染减排工作的日常监管工作,负责协助县政府制订全县总量减排计划、规划及实施方案,负责分解全县减排任务,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建设完善污染物减排统计、监测、考核体系,负责对重点减排工程进行日常调度、督查、监管,进行污染减排工程的现场核查、核算及相关台账汇总工作,编制年度减排工作报告。

(二)县科技农业局:牵头组织开展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作;会同县环境保护局制定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规划和年度计划,淘汰禁养区内的养殖场,检查畜禽养殖业污染减排工程落实情况,督促指导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立生产运行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的减排台账,开展农业源污染减排核查核算工作,协调控制畜禽养殖量;推动全县规模化畜禽养殖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组织推广集中养殖、集中治污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小区建设,按市的要求上报生猪出栏量;向县环境保护局提供畜禽养殖业减排所需的统计数据。

(三)县水务局:负责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提高生活污水收集率和处理率;负责对全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行的监管,保证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平稳运行;严格按照《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监督技术规范》(HJ20382014)要求,落实污水厂的进水水量和浓度,并督促污水处理厂安装在线监测装置,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生活污水减排项目核查核算工作。

(四)县发展改革局:负责组织制定区域、行业布局和发展规划,控制高耗能、高耗水、高污染、高排放行业发展。协同有关部门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污水处理产业化政策。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对我县重点减排项目资金,将减排重点工程优先列入重点建设项目计划。

(五)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加大淘汰落后生产能力;组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指导督促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和产品升级,推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配合做好工业减排项目核查核算工作。

(六)县公安局:负责机动车污染减排工作,制订并落实减排计划,监督、推进、实施“黄标车”淘汰,配合做好机动车减排项目核查核算工作。

(七)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县公安局、环保局落实“黄标车”淘汰和限行工作方案。

(八)县财政局:负责筹措并设立减排专项资金,加大减排监督管理体系资金投入和重点减排项目的扶持力度。

(九)县规划市政局:负责落实我县150/日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工作,完善垃圾场渗透液处理等配套设施的建设,确保工程2014年底前全面建设完成,并在2015年正式投入运行。

(十)县统计局:负责向县环境保护局提供污染减排核查核算所需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关数据,与县环境保护局定期沟通,协助建立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统计体系。

其他相关部门也要结合各自职能,积极配合共同做好减排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由县环境保护局牵头,及时将年度减排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和重点企业,建立强有力的项目推进和调度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推进减排工作的措施。建立健全减排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不能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的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二)强化新增量控制。坚持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认真落实新建项目总量指标登记和核算制度,现有企业新改扩建项目要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同步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切实做到增产不增污。建立健全项目总量指标核准与污染减排指标完成情况相挂钩的机制,对未完成年度减排目标任务的乡镇和企业,严格限制新增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

(三)强化企业责任。排污单位必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管理措施,自觉进行污染减排,通过减排提高企业的生产经营水平,增强综合竞争力;要主动筹措资金,确保按规定时限完成减排项目;要定期向环保部门报告减排项目进展情况,接受环保部门监督。对未按期完成减排任务的排污企业,实行预警通报、限期整改,停止审批其新建、改、扩建项目环评文件,强制实行清洁生产审核。

(四)强化督查考核。进一步健全完善污染减排统计调度、督查检查、形势分析、定期通报、预警监控、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和应急预案等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在6月中旬和9月底由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县环保、农业、水务、经信等部门参与,对全县污染减排工程进展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对久拖不动或进展缓慢的工程,采取下发整改通知书、驻厂督查、约谈企业负责人和乡镇分管领导,新建项目环评进行区域限批等方式,全力推动污染减排任务的落实。继续将2015年全县污染减排目标、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纳入县政府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对年底完不成污染减排的乡镇、部门,对环保工作实行“一票否决”。

(五)强化工作基础。加强全县环境统计数据的调查、分析和管理,继续做好城镇污水处理厂等全口径企业污染减排数据的核查核算,进一步完善农业源和机动车减排统计工作,建立并完善减排工作档案台帐,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报送月调度和季考核报表。

各责任单位根据各自的减排任务制定实施方案,并在12月上旬前报给县环境保护局汇总,由县环境保护局统一收集报县政府。

 

 

阳山县人民政府

201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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