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阳山县连江大厦建设项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2月9日至2015年2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环保局,邮编:513100
联系电话:0763-7802400
传 真:0763-78014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阳山县连江大厦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阳山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
建设地点: |
阳山大道阳山大桥南 |
环评机构: |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阳山县连江大厦建设项目是阳山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拟建项目,选址于清远市阳山县阳山大道阳山大桥南。该项目主要用于解决江滨路拆迁户中轴线拆迁户(不含阳城镇政府负责集体用地部分)的商铺回迁及住房安置。总占地面积4903.83平方米,建筑面积63749.79平方米,总投资1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油烟:经家用式油烟处理器处理后引至居民楼顶楼排放; (2)机动车尾气:加强机动车进出管理,停车场周边加强绿化; (3)备用柴油发电机废气:经风机引至居民楼顶楼排放; (4)污水:经化粪池+隔油隔渣池处理后排入阳山县污水处理厂处理; (5)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噪声:采取隔声、消声等综合治理措施,机动车禁鸣喇叭等。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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