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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黎埠乌石水电站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公示
时间: 2015-02-02 00:00    来源:阳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点击: - 【字体:

 

我局拟批准经组织专家评审的《阳山县黎埠乌石水电站水资源论证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有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填写阳山县水务局水资源论证报告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反馈到我局。
  联系电话:0763-7802115
  传    真:
0763-7804816
  通信地址:阳山县阳城镇行政中心2路  邮政编码:
513100
  公示单位:阳山县水务局

  公示日期:201522日至201526

 

 

项目名称

阳山县黎埠乌石水电站工程

项目性质

新建

项目建设申报单位

阳山县黎埠乌石水电站

取水用途

320kW(2×160kW)机组水力发电用水

取水地点

 黎埠镇扶村支流乌石水(东经112°26´~112°27´、北纬24°25´~24°26´)

水源类型

地表水

取水方式

引水

取水规模

年最大取水量316.15m3,日最大取水量2.4192m3/d,最大取水流量0.28m3/s

取水口所在河段水功能区

阳山保留区保护目标II

退水地点

黎埠镇扶村支流乌石水(东经112°26´~112°27´、北纬24°25´~24°26´)

退水量

发电退水量等同于发电取水量。最小下泄流量0.28m3/s

 

 

阳山县水务局水资源论证报告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

对应行政审批事项(按公示的事项名称填写)

 

反馈人的信息

姓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反馈意见

(可附页)

说明:

1、上表信息必须完整、如实填写,以便我局正确查找到有关公示事项和需要时联系意见反馈人。如果由于反馈者填写信息不准确,导致无法及时联系反馈者的,该反馈意见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附件:阳山县水务局水资源论证报告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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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黎埠乌石水电站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公示
时间:2015-02-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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