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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山县阳城镇杰龙新能源加工厂年处理21000吨废轮胎建设项目审批前公示
时间: 2015-03-30 00:00    来源:平台管理   点击: -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阳山县阳城镇杰龙新能源加工厂年处理21000吨废轮胎建设项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3月302015年4月3),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环保局,邮编:513100

联系电话:0763-7802400

    真:0763-78014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阳山县阳城镇杰龙新能源加工厂年处理21000吨废轮胎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阳山县阳城镇杰龙新能源加工厂

建设地点:

清远市阳山县阳城镇

环评机构:

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829

项目概况:

阳山县阳城镇杰龙新能源加工厂拟租用清远阳山县阳城镇现有厂房建设年处理21000吨废轮胎建设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占地面积4000平方米,年生产得到燃料油9450t/a、炭黑7350t/a和钢丝2100t/a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项目的生产工艺比较简单,仅在油水分离器过程中产生废水,该股废水经三级过滤池处理后循环回用到冷却系统和强力雾化塔的喷淋系统中,不外排;处理燃烧烟气雾化塔产生的废水经三级过滤池处理后回用到强力雾化塔中,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渣及三级厌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后回用厂区绿化和周边山林植树,不外排。

气:项目产生的燃料气经管道送至燃烧炉燃烧,产生的燃烧废气拟经冲击式水浴脱硫除尘处理后,尾气中NOxSO2和烟尘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 燃气锅炉限值。生产车间1条生产线,对应设置1个排气口,排气口高15m,编号为气1#。生产车间3条生产线,3条生产线的燃烧废气分别收集处理后合并进入1个排气口排放,排放高度为15,编号为气2#。生产车间的多余的燃烧气,均引至无效燃烧室处理,燃烧废气拟经冲击式水浴脱硫除尘处理后,尾气中NOxSO2和烟尘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2 燃气锅炉限值,最后经15高的排气口排放,编号为气3#

噪声:建设单位须对各类机电设备噪声进行严格的减振、隔声、消声及吸声处理,对水泵、风机等噪声加强管理。

固废:项目产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一般固废(滤渣、除尘灰、脱硫渣)、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废机油和废抹布)。滤渣、除尘灰、脱硫渣,具有一定的回收价值,外卖给砖厂作为灰砂砖的原料;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机油和废抹布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固废均得到有效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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