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职工:
根据清公积〔2015〕21号文精神,我县住房公积金综合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将于2015年10月1日至10月25日进行上线调试。为确保有关工作规范安全顺利开展,届时我管理部、各承办银行将暂停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各项业务办理及查询(不含已经发放贷款职工的扣款),自10月26日起恢复办理。
请各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结合实际,妥善安排好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时间。
特此通知。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阳山管理部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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