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要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的通告
时间: 2008-10-16 09:16    来源:本网   点击: - 【字体: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下发的《关于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工商部门自2008年9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停止征收个体工商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

        特此通告。

阳山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八年八月二十八日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当前位置:
关于停止征收个体工商户管理费和集贸市场管理费的通告
时间:2008-10-16 09:16
来源:本网
关闭
返回顶端
微信关注
微信二维码

扫码关注官方公众号

粤省事
粤省事二维码
移动门户
移动门户

移动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