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李永坚猪场建设项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5月22日至2015年5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环保局,邮编:513100
联系电话:0763-780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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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李永坚猪场 |
建设单位: |
李永坚猪场 |
建设地点: |
阳山县黎埠镇水井村大围片天塘坪 |
环评机构: |
连州市环境科学研究所 |
项目概况: |
李永坚养殖场主要从事成品猪的出售。项目总投资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10万元。该猪场有肉猪常年存栏约400头,年出栏量800头。位于阳山县黎埠镇水井村大围片天塘坪,猪场占地面积2000平方米,建筑面积880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废水:本项目水污染源主要有养殖废水和生活污水,年污水产生总量为2308.3m3,主要污染物为CODcr、BOD5、NH3-N、SS、TP、粪大肠杆菌群等,项目废水经物化除渣、生化除有机物及沼气综合利用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以及广东省地方标准《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613-2009)标准中较严者后用于果林灌溉,不外排,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 ②废气:对恶臭气体的控制手段主要包括合理布局、加强运行管理和加强绿化等措施,尽可能地减免恶臭气体物质的产生量,从而达到减少恶臭气体对周围环境的不利影响。本项目周围四面是山地,最近敏感点位于常年主导风向的侧风向。经过了大量的稀释扩散及附近山地树木等的净化作用,项目产生的恶臭对周围环境敏感区的影响很小。 ③噪声:本项目无高噪声设备,产生的噪声主要是厂内设备机械运作时产生的噪声和猪只的叫声,约在65~90dB(A)之间。选择低噪声设备、增加猪舍和车间外的绿化带、将高噪声源远离场界布置等治理措施,噪声通过猪舍或厂房建筑物的阻隔、绿化带的消声、大气的吸收和距离衰减等效应,可使场界附近区域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周围影响较小。 ④固体废物:猪舍中猪的排泄物、食物残渣每天定时清理,采用人工铲刮收集后经过在发酵槽中高温好氧发酵,粪便成为性状良好的腐殖颗粒,此过程可以杀死其中的病原微生物和寄生虫卵,最终作有机肥,对于沼渣进行无害化处理后也可以作为有机肥一起用于果林施肥、养鱼以及其它可能的综合利用的地方,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病死猪只的处理和处置:该项目设有安全填埋井一个,内为混凝土结构,进行填埋时,在每次投入畜禽尸体后,覆盖一层厚度大于10cm的熟石灰,确保猪只尸体得到被完全销毁和达到较好的杀菌效果。井填好后,用粘土填埋压实并封口,保证安全干净,因此不会造成不良影响。 职工生活垃圾0.73t/a,生活垃圾产生量较小,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就地填埋,建设单位需要的做好生活垃圾的消毒以及填埋场所的硬底化工作。 因此,项目固体废物经以上处理措施处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的影响。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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