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陶美建材发展有限公司年产抛光砖3240万m2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清远市陶美建材发展有限公司年产抛光砖3240万m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楼环保局,邮编:5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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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清远市陶美建材发展有限公司年产抛光砖3240万m2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清远市陶美建材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阳山县七拱镇塘坪村 环评机构: 北京万澈环境科学与工程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清远市陶美建材发展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18亩。项目总投资78000万元,主要生产抛光砖,共布设12条抛光生产线,6条窑炉生产线,年产抛光砖3240万m2,年产值约2.5亿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水污染 运营期生活污水拟采取地埋式三级生化处理工艺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至七拱河。项目生产线的生产废水经收集至公司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本项目废水经处理后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周围水环境产生影响,在事故情况下,对周边水体会产生一定影响,建设单位应该加强污水处理设置的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 (二)大气污染 项目采用常温氧化铁法对水煤气进行脱硫处理。喷雾塔产生的烟气将采用喷脱氮剂(氨水)脱硝+布袋除尘+碱液喷淋脱硫联合工艺治理,除尘效果可达99%以上,脱硫效率可达到90%,脱氮效率约30%。项目对辊道窑废气采用喷脱氮剂(氨水)脱硝+碱液喷淋脱硫联合工艺治理后经烟囱高空排放。项目食堂油烟废气采用高效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油烟处理效率约90%,可实现达标排放。对于无组织废气,应在陶瓷流水线作业的产尘点设置吸尘器收尘后经除尘器除尘后排放,另外,还可以采用湿法作业,设置喷水装置对原料装卸地点定期洒水防尘,对厂内道路及时清洁,控制扬尘;封闭产尘点;对原料进行室内堆存和覆盖等措施。 本项目的大气污染物对环境影响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建设方加强污染治理以及管理,本项目对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可接受。 厂区的卫生防护距离设为 (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①原料废渣包括预处理挑捡出来的杂质以及除铁过筛产生的铁质、云母等杂质,不能再利用,可运往政府指定的填埋场进行填埋; ②烟气回收的固体颗粒物可回用于原料制作。 ③从废水中回收的泥料为矿物原经过压滤处理后可全部作为原料返回生产工序。 ④成型工段产生的废坯、漏粉,这部分废品为生坯废品,主要来自于成型、干燥等过程中,这些废料都可以在厂区内部回收再利用,全部回用于原料制作。 ⑤废砖为烧成废品,来自于窑炉烧成后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废砖瓦重新破碎回收利用。 ⑥燃烧水煤浆产生的粉煤灰、制水煤气产生的灰渣可用于制作环保轻质砖,废物利用。 ⑦脱硫除尘塔产生的脱硫废渣不能再利用,出售附近水泥厂或砖厂作为填充料。 ⑧焦油属于危险废物(HW-11 精(蒸)馏残渣),出售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⑨煤气站废脱硫剂,主要成分为铁的硫化物、氧化铁、单质硫等,,建议出售当地的化工企业,就近处置,回收利用。 生活垃圾和活污水处理站的污泥集中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按要求彻实做好相应防治措施,分类收集,集中堆放,妥善处理,则本项目产生固体废物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四)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生产设备噪声主要包括球磨车间、磨边线等部门的机械设备产生的噪声。这些设备噪声防治原则应首先考虑选用低噪声设备,其次是采用消声、减震和使用隔声罩等措施,降低其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噪声防治措施后,可使本项目厂界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公众参与情况: 项目环评期间,于 项目公示期间,没有收到反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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