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清远阳山雷公岩风电场建设项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环保局,邮编:5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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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清远阳山雷公岩风电场项目 |
建设单位: |
阳山县金顺力发电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阳山县小江镇北侧山地,距离约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中绿环保有限公司(国环评证乙字第2829号) |
项目概况: |
清远阳山雷公岩风电场工程位于于广东省阳山县小江镇北侧山地境内,经G323 国道与外界相连,X832 县道贯穿整个风电场,交通便利。场址经纬度范围为E112°33′27.56″~E 112°38'34.33″,N 24°39'47.70″~N 24°44'10.63″,风电场装机规模100MW,共50台单机容量为2000KW风力发电机组,配套室外箱变50台;1座110kV升压站;新建道路总长为 风场风电机组所发电量经箱式变升压后,由35kV集电线路(直埋电缆)输送至 110kV升压站。升压站升压后以1回110kV线路接入110kV岭背变电站(接入工程不纳入本工程范围)。 项目总占地面积64.66hm2,其中临时占地面积为61.99hm2,永久占地面积为2.67hm2,总投资96043.3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7万元,占总投资的0.2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 风电场工程运行期不产生生产废水,因此不会对水环境造成影响。 (2)环境空气影响 项目风机运行时不产生废气。因此不会对环境空气造成影响。 (3)声环境影响 风机运行时的噪音经过距离衰减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很小。 (4)固体废物影响 风电场工程运行期不产生固体废物,因此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 (5)生态环境影响 本工程施工对生态环境的影响较小,且通过釆取相应的生态保护措施,其影响可得到进一步减缓,因此,从生态保护的角度而言,清远阳山雷公岩风电场工程项目是可行的。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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