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省阳山县小江镇旧屋涃石场饰面用大理岩矿建设项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阳山县行政服务中心五楼环保局,邮编:5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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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省阳山县小江镇旧屋涃石场饰面用大理岩矿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阳山冠瑞石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阳山县小江镇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银台环保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国环评乙字第2876号)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阳山县小江镇,地理位置为:东经:112°33′8.7″,北纬:24°38′25.7″,主要从事饰面用大理岩矿开采。项目占地面积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项目的生活污水产生量为756t/a,由于生活污水为性质简单,且产生量较少,本项目采用化粪池收集处理后用于周围林地灌溉,不会对周边水体造成影响。 (2)废气:项目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排放的粉尘,采取湿式除尘后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固体废物:本项目主要固废为生活垃圾经和废土石,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废土石中表土用作土地复垦,其它部分废土石用作建筑材料,剩余的运至废土石堆场。本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固废,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项目区内挖掘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经过地面效应和距离等对噪声的衰减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综上所述,本项目产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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