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个体户:
根据省、市有关就业工作的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县就业困难人员工作,确保社会保险补贴和企业岗位补贴等资金用到实处,现就四项补贴适用对象和要求通知书如下:
一、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
1.适用对象:实现灵活就业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依法参加本县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
2.条件:一是在本县范围内,实现灵活就业的困难人员,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二是在本县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用人单位。
3.咨询电话:7885818。
二、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临时生活补贴
1.适用对象:应届高校毕业生。
2.条件:一是参加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见习单位安排的见习活动离校未就业应届高校毕业生。二是登记失业满6个月或登记失业的困难家庭应届高校毕业生。
3.咨询电话:7801793。
三、申请期限
申请期限:2013年1月至2013年12月,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单位于2013年12月31日前到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办理并提交相关资料(过期不予受理)。具体申报事宜请到县社会综合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和阳山县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培训股咨询。
阳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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